2022年3月23日,和顺科技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9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钟朗、毛豪列。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特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雷特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茜、赵美华。 雷特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电源及LED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长为面向多元化应...
2022年3月23日,和顺科技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9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钟朗、毛豪列。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特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雷特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茜、赵美华。
雷特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电源及LED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长为面向多元化应用领域的智能照明控制综合方案提供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雷特投资。雷特投资持有公司97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4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建文和卓颖钊,两人系夫妻关系。雷建文直接持有公司28.12%的股份,卓颖钊直接持有公司7.88%的股份,二人通过雷特投资间接持有并控制公司29.45%的股份;二人共同控制公司65.45%的股份。此外,雷建文通过雷田投资、小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27%的股份。雷建文、卓颖钊二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1.72%的股份。
雷特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690.0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90.00万股)。
雷特科技拟募集资金13764.93万元,分别用于LED控制器和智能电源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雷田投资的控制情况,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论证雷田投资无实际控制人是否合理。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关于收入的可持续性。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产品型号逐渐丰富,扩大了产品的应用范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整体收入比重逐年提高,2021年新产品销售占比达到35%。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7.28%、8.26%和6.73%,略有下降。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是否对产品的不断创新存在依赖,传统产品是否存在被淘汰的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是否与产品创新能力相匹配,收入持续增长是否合理。
2.关于雷田投资。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和卓颖钊系夫妻关系,雷建文之弟雷建强直接持有发行人4.69%股份,雷建强持有雷田投资2.00%出资份额,同时雷建强任雷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雷建文持有雷田投资62.98%出资份额,雷田投资持有发行人9.09%股份;此外发行人16项专利基于专利费用的考虑,申请时登记在雷建强名下,后雷建强向发行人无偿转让。请发行人:(1)说明雷田投资合伙协议的变动情况,并结合雷田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过往雷田投资的实际运行情况说明雷田投资对发行人股东权利行使的具体情况,说明雷建强是否能够实际控制雷田投资以及雷建强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结合上述情况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认定相关规定股票的交易平台,说明未将雷建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手段和核查方法。